【明報專訊】汽油彈案5名被告被提堂兩次,昨日不准保釋繼續還押,其中一男一女被告向裁判官投訴,稱二人被捕期間,分別遭警員侮辱。有警員問女被告是否妓女和「天使」;男被告被便衣警塞頭部入馬桶及按在地上,要求裁判官記錄在案。另外,辯方投訴,周一晚上防暴警員持搶到東區法院大樓地下大堂,有藐視法庭之嫌。控方反駁指,地下大堂屬公用地方,所有人都可進入大堂位置。 代表女被告楊泳茹的大律師郭憬憲稱,她於上周六當場被捕時,有警員夾雜粗言問她是否妓女,以及問她是否為男示威者提供免費性服務的「天使」,令她感到被性騷擾。 第3被告丘建威的大律師施臻遉則稱,丘在洗手間被捕時,一名便衣警將他的頭部塞入馬桶及按在地上,另一名便衣警為他鎖手扣時上下拉扯,令他手部受傷。另外,他在無律師陪同下被錄口供。 辯方質疑警持槍入法院大堂 官茯d詢司法機構 辯方亦將一張新聞照片呈上法庭,顯示前晚約7時有防暴警持槍在東區裁判法院大樓地下大堂戒備,質疑在法院範圍內持槍,有藐視法庭之嫌。 控方反稱,防暴警員當日無作出藐視或不適合的舉動,而且該地方由多個政府部門共用。錢官質疑地下大堂是否法院的一部分,蚥G方再向司法機構查詢。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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