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利斯(Marlee Liss,圖)是一名慘遭陌生人強姦的性侵案受害人,她採用了與傳統刑事司法系統不同的恢復性司法程序(restorative justice),來為該宗性侵案劃上句號。該種源於原住民的做法側重於對受害人和施暴者的治癒,而不是對施暴者的懲罰。
利斯的恢復性司法程序以調解圈的形式展開,參與者包括兩名調解員、利斯和她的母親及妹妹、施暴者和他的一名朋友,以及雙方的代表律師。
上述程序持續了長達8個小時,參與者均講述了性侵對他們的影響。
就在上述程序的結尾,利斯與施暴者面對面地坐荂A後者注視荍Q斯說:「我性侵了你,我非常抱歉。」在這一瞬間,利斯的眼淚奪眶而出。
就在每名參與者完成發言後,調解員詢問利斯是否感到滿意。在她給予肯定的答覆後,施暴者面臨的控罪被撤銷,法庭聆訊也被取消。
在2016年的夏天,利斯被一名在多倫多一間酒吧內遇到的陌生人強姦。施暴者被控一項性侵犯的罪名。利斯指出,整個法庭程序給她帶來的傷痛幾乎與遭受性侵一樣。當她獲悉有恢復性司法的程序後,她要求採用這一做法。
根據加拿大司法部的介紹,恢復性司法側重於解決因罪案而造成的傷害,並讓罪犯對他們的行為負責。這一做法為罪案的受害人、罪犯和社區提供了機會,在罪案發生後確認和解決他們的需求。
利斯的調解程序是在社區服務機構St. Stephen's社區中心開展的,該中心分管衝突解決和培訓的經理Peter Bruer指出,恢復性司法程序的主要目標是進行修復,並確保罪犯的行為將不會再次發生。
他說:「這與加拿大傳統的司法系統相反,後者尋求對罪犯進行懲罰。恢復性司法程序則側重於修復損害和恢復關係。」
為了參與恢復性司法程序,對利斯實施強姦的施暴者必須承認他的違法犯罪行為,並對實施強姦的行為負責。他還必須在參與調解前接受長達一年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