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六「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衝突中,兩名未成年學生被捕。其中涉於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的13歲女童,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獲准保釋。裁判官提醒陪伴被告上庭的父母「睇緊佢」,若她在保釋期間再被捕,法庭可能不予以保釋。 13歲被告穿校裙到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應訊。控罪指稱她於9月21日,在屯門大會堂外和其他兩名不知名者,公開和故意以焚燒及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水佳麗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每晚10時至翌日早上6時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離開香港等,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 裁判官頒布保釋條件後,提醒被告要確實遵守,又表示「現在好動盪」,提醒被告的父母要「睇緊佢(被告)」。 涉藏改裝傘 少年再被拒保釋 另外,被指藏有改裝長傘及混入腐液綠茶等的15歲少年,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提訊,裁判官當時拒絕保釋申請,認為要還押壁屋看管。少年昨在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惟同遭拒絕。到庭旁聽的市民事後一度喝罵控方大律師,對方要由法院的樓梯離開。 【案件編號:TMCC700020、HCCP 49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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