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至今拒絕明言「撤回」,民建聯主席李慧k前日說若政府認為撤回修例有助修復社會,相信支持者亦會理解;律政司長鄭若驊昨日見傳媒時繼續拒用撤回二字,「我們不要去斟酌那個詞語」,稱大家或覺得政府在某些關注點上未作足夠處理,但將來的情G其實「也差不多等同大家所要求的情G」。 涂謹申:暫緩可短時間重提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強調,暫緩和撤回草案在立法會審議程序上有分別,暫緩代表政府可隨時在短時間內重提草案,並恢復二讀,但撤回草案代表若政府日後重提,也要由首讀重新開始,事前諮詢和審議草案時也需更多時間。 鍾國斌:林鄭若不便 張建宗可代說 鄭若驊昨重申,政府已停止在立法會的修例審議工作,政府沒有既定時間表,亦不會貿然重啟修例,因此立法會今屆會期明年7月完結後,條例草案將失效,政府亦會接受。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為,暫緩與撤回修例實際上無分別,政府可公開表明撤回,毋須執著,否則會給予示威者一個藉口衝擊政府;他說若特首林鄭月娥不便親自宣布撤回,可由政務司長張建宗代為宣布。 葉劉稱毋須:免引新一輪訴求 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政府毋須表明撤回,因政府已表明沒有重啟時間表,修例草案等同自然死亡。她相信修改字眼也不會平息到示威者不滿,只會引發新一輪訴求,如要求官員下台。 對於李慧k的說法,身兼行會成員的工聯會黃國健表示,民建聯的支持者或會理解政府撤回修例,但其他建制派支持者未必理解。他強調工聯會堅持修例本質沒有問題,現時只是基於政治現實暫緩工作,而暫緩修例的實際效果與撤回無異,故不認為政府應表明撤回。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稱,希望社會放低爭拗,不再在字眼上糾纏,暫緩的實際效果已等於撤回,政府已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代表草案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後便會自然終結。全國人大代表、政制局前局長譚志源表示,政府用暫緩的字眼,實質上等同撤回,特首在處理修例一事上已道歉,相信她已汲取經驗及教訓;又稱中央對修例衝突表示理解、尊重,會一如既往支持特區未來建設經濟及民生工作,認為各界亦應向前看。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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