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昨日翻查已公開的《警察通例》,無明文規定對制服展示警員編號的要求。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現時俗稱「時沙」的警署警長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制服並無展示警員號碼,但會展示所屬職級。該人員說一般基於安全理由,反恐特勤隊、飛虎隊等成員執勤時都不會展示警員編號。 根據警方已向公眾公開的《警察通例》部分,其中第15章有列明對警員服裝與儀容的多項規定,包括不得改變警方所發給的制服或衣著;穿著制服當值時須確保制服穿著正確、清潔及筆挺;穿著制服時除可佩戴一隻手表及兩枚戒指外,不得將佩戴的任何珠寶飾物展露於制服外,不過就無明文規定不同職級或隊伍於制服展示警員編號的要求。 警察通例無規定展示編號 現時海外國家或地區對於專門負責處理大型衝突或公眾集會的警員制服,都有不同規定。 本港警方昨日未有正面回應本報查詢,即到底現時有否規定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於執勤期間,必須在制服展示警員編號。 翻查資料,5年前台灣太陽花學運,3月23日佔領行政院事件當中曾有警員使用盾牌及警棍擊打民眾,而當地穿戴「鎮暴防護裝」的警員,制服並無展示警員號碼;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若有警員在行動中涉嫌濫權或使用過度武力,市民無法辨識其身分,亦難以追究。現時當地警政署已修改,規定「鎮暴防護裝」的左胸前方及背面上方位置,都會繡上警員編號,以讓公眾識別警員身分。 另外,現時於英國倫敦警務處轄下主要負責處理公眾集會、大型衝突、反恐等工作的「Territorial Support Group」,警員於執勤期間必須戴上警章與肩章,以顯示所屬的職級與職位,其頭盔亦會印有所屬組別名稱及編號。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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