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2歲休班警員去年疑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向她發出恐嚇短訊,聲稱會在其住所門口放火及殺其父母,前女友受驚報警。休班警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雙方原準備讓被告答辯,惟裁判官問控方會否考慮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並批准控方將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再訊,以待辯方去信律政司陳述以其他方式處理。 為箍煲威脅家門放火 控罪指出,報稱警員的被告許劍霆,2018年10月16至17日,威脅廖姓女子會使其父母人身遭受損害。控方透露,被告與事主曾是情侶,因被告身邊有其他女子,事主提出分手,但被告不願意,更透過WhatsApp及Instagram向事主傳送信息,聲稱會殺害其父母及在其住所門口放火,令事主沒有家人陪伴。 控方拒絕 官籲勿職業歧視 控辯雙方原本準備讓被告答辯,惟裁判官詢問控方會否考慮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控方回應稱,被告的工作不容許本案行為出現,不考慮以簽保守行為了事。裁判官認為,不可因職業歧視被告,令他遭受不同的處理方式,應考慮被告案中行為對社會影響,平日亦有相似案件以其他方式處理;至於被告工作方面,應由相關部門決定如何紀律處分被告,荓惜閬A考慮。控方遂申請押後案件。 裁判官下令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再訊,並加大被告保釋金額至5000元,其間被告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前女友親戚,以及不能前往沙田小瀝源及啟德德朗h。 【案件編號:STCC18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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