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海外專科醫生在港的實習安排,據了解,討論方案包括海外醫生在公立醫院執業滿3年,並在執業資格試及格,即可免半年實習期;另一方案是考試及格後,須「綑綁」在公院工作5年才可免半年實習。病人組織支持前者,在醫委會32席中握11票的醫學會則傾向要求免實習醫生「綑綁」在公院3至5年。 醫學會昨晚就今日醫委會會議討論立場,有會董稱,會上大部分人支持海外專科醫生考獲執業試後,要綑綁在公院工作3至5年才能免實習期,即將半年實習時間減至1至3天,認為方案較能應對公院人手短缺問題。 病人組織:綑綁太久欠吸引 由病人組織選出的醫委會業外委員陳永佳則支持海外專科醫生考了執業試並在公院工作3年,就可獲執業資格的方案。至於不在醫委會的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通過執業資格試的醫生若在公院工作滿3年便可免實習,對現時欲回港工作的海外醫生更具吸引力。彭稱,若在通過執業試仍要在公院工作5年才豁免實習,前後可能要留在公院8年,不具吸引力,亦可能因一直未有全面註冊執照,令海外醫生待遇及晉升機會不及本地醫生,影響回流決定,有違鼓勵海外醫生來港的原意。 此外,醫委會將討論會否成立第三個負責初步處理投訴的初步偵訊委員會。醫學會會長何仲平稱,最重要有人願當主席,醫學會已有心水,但拒透露人選。現時兩個偵委會的主席及副主席共4個席位,除一個主席位由中文大學副校長霍泰輝擔任,其餘3個為醫學會代表,包括主席鄭志文及兩個副主席陳念德和葉永玉。 醫委會回應稱,在《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即成立專責小組研究改善投訴及研訊機制等,小組快將召開第二次會議,繼續檢視處理投訴個案進度及成效,待檢討有結果後,醫委會會決定是否增設第三個偵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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