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因向法庭職員豎中指、又在社交媒體大罵檢控官、法官的華裔法律系學生郭佳(Nadia Jia Guo,音譯)而遭到四人投訴。郭佳畢業後﹐一直未取得執業資格。至去年12月﹐郭佳向安省律師公會仲裁處申請執業許可。仲裁處日前作出裁決﹐裁定郭佳已有悔意﹐並已改變過去「非文明的表達方法」﹐現時「品格良好」﹐故批准她執業。
郭佳的代表律師Kris Borg-Olivier表示﹐其當事人得悉結果後﹐感到非常高興﹐並很期待能在法庭上打官司。
他還說﹐以自己認識的郭佳﹐她一定能成為出色的律師。
郭佳於2015年6月在多倫多大學法律學院畢業才1個月﹐便因種種出軌言行而成為律師公會的調查對象。
出位言行包括她為一名刑事件律師當助手期間﹐到安省高等法院存檔文件﹐卻因輪候了4小時﹐一怒之下﹐向法院職員豎中指﹐結果保安將她驅逐出法院。但她不甘﹐嘗試再返入法院內﹐拍攝該保安的名牌﹐最後她被戴上手扣﹐以擅闖私人地方為由被捕。但警方最終未有落案起訴郭佳﹐並在同日稍後時間獲釋。
其後﹐郭佳又在其推特(Twitter)戶口砲轟﹐法律專業淪為「有錢白人男子的專利」﹔又貼文稱「法院所有文職人員都應被解僱﹐由機械人取代」。她又在網頁上批評「法官、檢控官及警員都應為加拿大文明、自由被蠶食而負責」。
有關言論惹來4人投訴。雖曾有律師私底下曾提醒郭佳﹐如她繼續任意妄為﹐只會斷送其美好前途﹐但郭佳並不領情。
郭的出位行為﹐是由2015年7月持續至同年12月。仲裁處的判詞指﹐在這段時間﹐郭顯得「缺乏判斷、敏感度不足及不能自我控制」。
但自2016年初開始﹐郭雖仍有在推特上貼文﹐但言論已明顯收斂。
2017年中開始﹐郭為一名刑事律師擔任助理。該刑事律師供稱﹐郭在職期間﹐工作表現出色﹐雖亦曾與同事發生小磨擦﹐但問題很快便解決。
判決書指郭認錯有悔意
判決書又指﹐郭被投訴初期﹐顯得相當自我保護﹐對他人感受莫不關心。但2016年後﹐其態度開始轉變﹐言行間都對過去的作為表達悔意﹐包括去信2名投訴人道歉兼認錯﹐並承諾日後與人溝通時﹐會小心用字。
郭亦積極透過教練指導(Executive Coaching)及心理治療師﹐幫助她改善人際技巧、控制情緒及壓力。在這段時間﹐郭已變得成熟﹐故最後裁定郭佳現在「品格良好」﹐獲准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