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蒍A在立法會大樓搶女高級行主任手機一案昨續審,根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許搶手機後躲在廁所的16分鐘期間,該手機曾發出5封電郵到許的私人電郵戶口,當中包括運房局附帶標題為「Meeting」的PDF檔案。 被告許智(36歲)否認各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 閉路電視顯示許曾碰到EO身體 控方昨於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可見隸屬保安局禁毒處的女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一度將手機握在背後,被告從前方上前欲搶走時,兩臂碰到梁的身體。 裁判官問及兩人之間有什麼身體接觸,梁表示「(被告)個身接近抱住、又未到抱住(我)……但都身貼身」。 另外根據同意案情,經數碼法理鑑證調查後,發現運房局的Google雲端帳戶,曾於被告躲在廁所期間發出5封電郵,其中4封電郵為附帶標題「Meeting」的PDF檔案,收件者為被告名字的電郵地址,但當日執行職務的7名組員,均表示沒有開啟或發出任何電郵。 躲廁所16分鐘轉發5電郵 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供稱,得知手機被搶後,她下令中止使用該用以記錄議員位置的Google試算表。她透露,試算表是根據議員座位表設計,在標示該議員座位的旁邊,設有一個小格,站崗的同事要觀察議員所在位置,以5英文字母,在小格內更新議員在「會議室」、「會議室側廳」、「在立法會大樓內」、「未知」及「不在立法會大樓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5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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