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30多年前五度非禮一名視障女生,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盤問時指出,患青光眼的事主聲稱認人「主要靠聲」,質疑她形容看見「張健華」容貌是誇大和不實,根本未能確認非禮者便是被告本人,認為被告從沒非禮她;事主不同意,強調在近距離下能認出被告的高矮肥瘦。 被告張健華(57歲)否認5項於1982至1986年間五度非禮女子X的罪名。辯方昨繼續盤問,稱若有人走近冒認是「張健華」,同樣「高高]」和「黑黑]」,X會否認為此人就是被告。X稱首次認識「張健華」就會記住他的聲音,之後便會認得。 認曾要求被告教游水 X在盤問下承認,在青年新村曾主動要求被告教導她游泳,又記得曾稱呼當年已任職活動助理的他為「張sir」。辯方追問,經歷多次非禮事件後,為何不遠離「張健華」;X解釋,她只對「事件」感害怕,卻對非禮者無恐懼,亦「無諗到咁深入」。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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