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對於商界憂慮,律政司長鄭若驊昨被問到可否豁免部分經濟罪行時,稱相信保安局長李家超聽到各方意見,就如何處理某些罪行,會適當考慮後安排。對於大律師公會建議修例,將疑兇及死者均為港人、境外發生的兇案可在港審議,她表示建議提及的法律基本原則有所不同,很多地方要小心研究。 另外,台灣政團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代表徐永明昨提出臨時提案,稱隨茪什篧麰輕隡v響力擴張,認為香港這次修例通過後,將影響台灣人到香港旅遊或其他權益,籲陸委會及法務部積極與特區政府協商,把移交逃犯適用範圍,僅限台港的協議處理問題。臨時提案在沒有異議下獲通過。 落區會遇示威 問黃之鋒「你叫什麼名字」 鄭若驊昨出席南區區議會,約10名香港眾志成員就修例在場抗議,場面一度混亂。鄭多次欲避開,要求眾志將請願信交予其副手,其間又問秘書長黃之鋒「你叫什麼名字」;眾志成員最終將請願信交予鄭的政務助理。 鄭若驊會後見記者表示,移交逃犯安排法院會有程序把關,整個安排上香港法制是完善的,並強調有關罪行必須在兩地均屬刑事,才考慮移交逃犯。 被問到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刻意列明移交逃犯個案不包括中國其他地方並非漏洞,而是源於兩地法制差異,鄭並未正面回應,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法律制度不會與內地一樣;而移交逃犯很多時是跨國動作,定會涉及多於一個法律制度。 此外,律政司昨向立法會財委會交文件,提到2017/18財政年度外判法律開支約為2.5億元,包括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重審約花費920萬元,佔旺藐視法庭案涉約731萬元、民族黨陳浩天選舉呈請案涉約233萬元、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司法覆核涉約157萬元;黃台仰及梁天琦暴動案則涉約3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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