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肆以鯰魚扮石斑售賣不是首次被海關放蛇發現檢控,為何仍有食肆以身試法?有餐飲業人士相信判罰已具阻嚇,而除了消息不靈通的小店,大部分餐廳已改餐牌,以含糊名稱避責,如只寫「魚塊」而不講明魚種。 髮菜蠔豉改「發財蠔豉」 涉案食品批發商以鯰魚塊冒龍c賣給食肆,食肆再將該批魚充石斑出售。香港餐務管理協會主席楊位醒稱,一斤鯰魚售10餘元,龍c柳30餘元,石斑要70至90元不等,餐廳可賺取中間差價。他透露很多食肆改菜式名以避責,如將髮菜蠔豉改為「發財蠔豉」、炒蝦仁改為「嘻哈大笑」、粟米斑塊改為「粟米魚塊」。 早在2016年,富臨集團多間中菜食府被海關發現以鯰魚冒充石斑塊,終以簽署不再犯規承諾書換取不被檢控;今次綠茵餐廳涉案經理被罰4000元,民主黨立法議員黃碧雲認為,海關執法人員人數有限,抽查和巡查次數不足,罰則也太輕,難令全部食肆守法,「今次罰食肆經理4000元,都不見得有什麼阻嚇作用」。但楊位醒相信案件已起阻嚇作用,大型食肆不想惹官司見報,小食肆怕罰款,「要賣幾多個飯先賺得番4000蚊罰款魽H」 3年8宗檢控 最高罰1.8萬 海關回覆,2016至2018年期間成功檢控8宗涉及冒充食物或虛假食物名稱個案,涉案人或公司被罰款1000元至1.8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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