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本港百日咳個案上升,2017至18年更有四成個案屬6個月以下嬰兒。衛生防護中心昨公布科學委員會的建議,指孕婦不論是否曾接種百日咳疫苗或是否曾染病,在每次懷孕35周前均建議接種百日咳疫苗,以保護嬰兒。衛生署正與醫院管理局合作積極籌劃落實建議,詳情有待公布。 抗體可傳胎 懷孕35周前打針為佳 衛生防護中心「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孕婦在妊娠第二或三期的任何時間接種百日咳疫苗,並以在懷孕35周前接種為佳;懷孕時沒接種的婦女應在產後盡早接種一劑疫苗,為嬰兒提供間接保護,以出院前接種為佳。該中心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於妊娠期完結前至少15天接種疫苗。 中文大學婦產科學系副教授譚永雄稱,嬰兒感染百日咳有致命風險,孕婦接種疫苗後約需兩周產生抗體,能透過胎盤傳送給胎兒,可讓子女在出生後至接種第一劑疫苗期間的「空窗期」獲保護。在衛生署與醫管局落實有關接種建議前,譚建議孕婦可到私營醫療機構接種疫苗。本報昨致電數間私家醫院和大型醫療集團,一劑百日咳疫苗約900至1000元,另加300至400元醫生費或注射費。 上述科學委員會建議使用的疫苗為「白喉、破傷風及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混合疫苗」(dTap疫苗),或「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及滅活小兒麻痺混合疫苗」(dTap-IPV疫苗)。衛生署指出,本港有兩種已註冊可供成人使用的含百日咳的疫苗,如孕婦現階段希望接種,可諮詢私家家庭醫生、婦產科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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