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的刑事律師栗鈞表示﹐從孟晚舟律師入稟的民事訴訟通知書(notice of civil claim)來看﹐孟晚舟的憲法權利被嚴重侵犯﹐又遭強迫提供證據及信息。這可能令主理引渡聆訊的法官在判詞中包含「不公平」與「壓迫性」的元素。若果如此﹐判詞交到司法部長手堮氶M司法部長就不能引渡孟晚舟到美國。 不過﹐栗鈞補充說﹐若排除刑事訴訟中涉及上訴的時間﹐通常刑事訴訟審訊比民事訴訟審訊快。假如引渡孟晚舟的刑事訴訟很快便有法官的裁決(不管之後有沒有上訴)﹐判詞又交到司法部長的手﹐但此時民事訴訟卻仍未啟動﹐那麼「不公平」與「壓迫性」的元素便不會被包括在法官的判詞堙C 按規定﹐司法部長要在90天內就法官的判詞﹐決定是否作出引渡。而這90天的計算究竟是根據法官最初的判決﹐還是完成所有上訴後的判決呢﹖一旦是根據法官最初的判決﹐司法部長可以很快便收到判詞﹐從而作出引渡決定。 熟悉引渡法的卑詩省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表示,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訴訟成敗與否將會帶來很大的影響。他說如果法院最後判孟勝訴,並確認CBSA和皇家騎警在拘捕孟的行動上有違反人權,即當日獲取的所有證據都作廢,甚至會導致法官撤銷整個引渡聆訊,令孟毋須被引渡到美國受審。 西門菲沙大學(SFU)政治科學系教授Stewart Prest則認為,孟控告加拿大政府目的是向渥太華施壓,吸引公眾的注意力和製造輿論,相信是孟晚舟律師團隊的策略之一。 聯邦司法部上星期五表示,在詳細檢視案件證據之後,認為符合引渡法案的要求,同時有足夠證據令引渡法官作出裁決,所以發出「授權進行書」,正式啟動引渡孟晚舟往美國的聆訊。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即時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對﹔將該案列作政治迫害﹔又說加拿大不能以「法治原則」、「司法獨立」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無論如何﹐孟晚舟將在周三出庭。 去年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美國司法部上月正式刑事起訴華為和孟晚舟一共23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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