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美國要求引渡的華為副董事長、CFO孟晚舟(圖右),上周五已入稟卑詩最高法庭,控告加拿大聯邦政府嚴重侵犯其憲法權利(serious violations of her constitutional rights)。 有刑事律師認為﹐孟晚舟的律師在引渡聆訊即將展開前﹐策略性地以民事訴訟途徑﹐促使法官在裁決判詞中﹐加入「不公平」與「壓迫性」的元素﹐令判詞呈交予加國司法部長決定是否引渡孟晚舟﹐難於對孟晚舟作出引渡。 孟晚舟入稟狀控告的,包括加拿大邊境局、皇家騎警和聯邦政府。 孟晚舟指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她被不適當地囚禁、搜查知審訊。聲稱有關部門在告知她被捕之前已將她拘留,同時對她進行搜查以及審問。 孟晚舟的律師昨天證實,他們在卑詩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該訴訟稱,當局不是立即逮捕她,而是在海關常規檢查的幌子下,對孟晚舟進行審訊,並利用這個機會強迫她提供證據及信息。 對於孟晚舟的入稟,邊境局、皇家騎警及聯邦政府未作出反應。 3月4日華為對此事做出以下回應: 孟晚舟的律師聲明加拿大時間2019年3月1日,律師代表孟晚舟女士向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收到了提交了一份針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加拿大皇家騎警和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通知書。訴訟書稱,孟女士憲法權利遭到嚴重侵害,2018年12月1日孟女士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拘留、搜查、審訊時,加拿大政府官員多次違反法治,就公職人員瀆職和非法監禁尋求損害賠償。起訴書中已說明了相關情況,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目前沒有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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