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填海造地是政府中長期最重要的土地來源,但據政府資料,填海工程由做研究至竣工需時最少11年。據了解,政府內部正檢視如何加快填海程序,包括壓縮多項研究的程序,以及考慮能否借用其他公營機構甚至私人市場力量,負責填海工程。有議員倡議參考機管局填海興建第三條跑道的模式,設立獨立法定機構負責及監督填海工程。 研多項規劃研究齊上馬 參考沙田模式 發展局資料顯示,1970年代中期,私人發展商獲邀投標參與發展沙田新市鎮,結果由4家發展商組成的聯營公司負責一幅56公頃用地的填海、地盤平整及建造工程;工程完成後,七成土地轉交政府作公共房屋及基建發展,其餘部分則由發展商留作發展沙田第一城,合共提供約1.06萬個單位。 有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填海造地程序需時最少11年是太長,政府初步構思「明日大嶼」、即交椅洲人工島在2032年入伙,雖屬一個「進取」的時間表,但當局仍希望進一步節省時間,令土地盡快到位,除法定諮詢程序不能減省外,當局正檢視能否將多項規劃研究同步上馬,以壓縮研究程序。據了解,當局亦重新參考沙田填海模式,考慮能否透過公營機構,包括如房委會、房協、市建局等,或引入私人市場力量以公私營合作方式進行填海工程,冀盡量加快填海至土地落成的過程。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稱,政府曾在小組會議內簡單介紹沙田填海模式,惟未有深入討論,但認為申請填海撥款、規劃設計的程序需時最長,若有空間應壓縮時間。 韋志成:前期工作最耗時 曾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的韋志成回覆本報查詢時稱,填海工程花費最長時間屬前期工作,由申請前期研究撥款、初步規劃、設計以至詳細設計等,除諮詢程序外,亦要多次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至於申得撥款後的工程時間,相對屬可預期範圍。他認為,若能節省部分前期程序的時間,已有助加快填海造地的流程。被問及是否認同由公營和私營機構負責填海工程,現任市建局行政總監的他稱持開放態度。 陳健波倡效三跑設獨立機構 自負盈虧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認為,填海造地要11年或以上是過長,建議參考機管局三跑填海經驗,設立獨立法定機構,例如「東大嶼發展公司」,一次過注資如1000億以上,推展填海工程,其間可透過發債等市場力量自負盈虧,毋須如一般工程每次向立法會申款;而城規會亦可設立專門審批填海項目的小組,以省等候審批時間。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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