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玻璃樽徵費計劃附屬法例倘順利獲立法會通過,政府最快明年可向飲品商徵費,但徵費又能否有效令巿民及商戶把玻璃樽交到收集點回收再造,免數以萬噸計玻璃樽丟進堆填區? 現實是徵費只是向飲品商徵費,丟棄玻璃樽的商戶及巿民完全無誘因把玻璃樽拿去收集點。數字不騙人,政府雖早已「科水」數以億元計外聘承辦商收樽,惟全港每年產生的9萬噸廢玻璃樽,去年只回收到1.3萬公噸,與承辦商合約要求的首年1.5萬公噸有距離,更遑論未來每年回收5萬噸的目標。有承辦商分析,玻璃樽回收未來成敗關鍵之一是垃圾徵費能否實施。 連鎖店商場設回收點意欲低 綜合兩間承辦商提供的資料,目前全港的玻璃回收點只有約2700個。負責九龍區玻璃回收的承辦商香港玻璃再生有限公司總經理馮華洪表示,合約訂明承辦商需要自行「開拓」回收點,但該公司在游說商戶的過程發現,大型連鎖店及商場參與回收的意欲較低,「又唔可以逼人做」,認為與生產者責任計劃未能令消費者提高回收意欲有關。他寄望垃圾徵費盡快實施,提高市民分類及乾淨回收的意識。 環保組織倡供應商推按樽制 另一間承辦商碧瑤廢物處理及回收有限公司亦指市民對乾淨回收的意識有待提高,該公司平日會在地區如葵涌設立回收點,透過以物換物方式收購玻璃樽,一日可回收逾1公噸,未來會考慮增加舉辦這類活動。 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表示,政府透過推動生產者責任計劃達到減廢效果,但當中手段各異,直至目前只有膠袋徵費是直接向消費者收費;至於去年推行的「四電一腦」,以及料明年上半年實施的玻璃飲料容器徵費,都只是向「上游」供應商或入口商收取費用,然後支付回收商,作為收集及再造的成本。 他估計政府為了行政方便,向供應商徵費,但做法不理想,未能透過經濟手段改變市民生活習慣,「市民在無賞又無罰的情G下,大部分人都會將玻璃樽丟進垃圾桶」。他促請供應商考慮自行推動按樽制,市民將玻璃樽送回指定地點會有不同形式回饋,既可鼓勵市民乾淨回收,供應商亦可豁免徵費。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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