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題型」的最大問題在於為題目定型,把要求簡化為某些類型,機械化地理解題目的要求,甚至定出某些作答的步驟和結構,因而或會忽視題目中議題呈現的爭議和探究要求,結果回答內容有形無實,不能取得理想成績。
坊間對「題型」分類可謂五花八門,有粗略分類的「論述題」、「比較題」、「評估題」,細分的有「政策比較題」、「觀點評論題」、「資料互證題」等。但「題型」之「存在」,其實是來自題目的考問,而題目的考問是來自議題的爭議和多角度探究的需要。溯本追源,考生需要理解議題的本質、議題爭議點和提問內容,而非「題型」類別。
例如「『在現代化社會,社區應比家庭在養育孩子方面擔當更大的角色。』你是否同意這看法?解釋你的答案。」(2018年卷一1(b)),有說這是「比較題」,因為題目內有「更大」一詞,又有說這是「評估」題,因為題目要求考生判斷社區和家庭何者擔當更大的角色。
題目的要求不能從片言隻語中尋找,而是從整道題目內容作思考。家庭功能在現代化社會中究竟面對什麼挑戰;父母在養育孩子方面有什麼困難;社區在資源和專業支援方面給予什麼幫助;當中家庭和社區的角色在養育孩子方面究竟是互補還是爭逐,這些正是目前現代化社會的一些普遍情G,若考生理解這現象,自然拿郃嚆D目的焦點。否則,就算考生了解到這是「比較」題,卻不明白為什麼要比較,相信也不會答得出色。
探究意識來自對議題理解
理解和回答題目需要有探究的意識,探究意識來自對議題的理解。考生必須透過探究學習,「理解這些議題的多變、複雜和具爭議性的本質」(《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4.3),只以題目字眼來「定型」題目是不切實際的做法。雖然「題型」或有助提醒考生扣題作答,但我們也應提醒考生比較什麼、為什麼要比較和怎樣比較。例如2018年卷一3(b)問「就資料,解釋為活體器官捐贈者提供經濟補償所引發的兩個爭議。」這題目究竟屬於什麼「題型」或許難以「界定」,但可見掌握議題爭議點才是有效回答題目的本源。
此外,同年的卷二2(b)問及「『政府應提供經濟誘因,以增加在香港社會使用非汽油作能源驅動的交通工具。』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看法?解釋你的答案。」有考生透過比較不同方法(例如教育宣傳、立法等),論證經濟誘因在多大程度上能增加在香港社會使用非汽油作能源驅動的交通工具。我們對如何作答是開放的,但考生需要確切地回應題目,若過於集中比較某些方法,或許會忽略政府在增加香港社會使用非汽油作能源驅動的交通工具上的角色和責任,甚至忽略了經濟誘因具體落實情G及可能引起的作用,作答效果便大打折扣。
我們從來沒有為題目「定型」,「題型」的作用或因人而異,但題目要求與議題是並存的,能掌握議題的爭議,對題目的理解和回答會有更根本的幫助。
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評核發展部高級經理 盧家耀
[通通識 第5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