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三項鐵人賽前港隊代表司徒兆殷前晚在facebook撰文,指早前警方查問她的比賽服裝涉使用洋紫荊圖案,並指不會以「不知者不罪」作藉口,故將重新設計所有比賽服,但指賽事當日穿著印有洋紫荊圖案的隊伍多不勝數,質疑投訴者的動機。有律師指出,區旗及區徽的使用不可涉及商業用途,至於個人平日使用會否違法,則需視乎有否冒犯性。
記者昨向司徒兆殷查詢,她指有多間三鐵屬會都被警察「諮詢」,為免事件政治化,故不再作任何回應。
行政署回應稱,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規定,如非經政府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行業、職業或專業中,或在任何非官方機構的標識、印章或徽章中,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或其圖案。如行政署收到投訴,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香港三項鐵人總會屬會小組成員呂劍倫稱,暫知只有司徒兆殷一人被投訴,估計與其近年退役後所穿著的比賽服涉私人團隊有關(另見稿)。
涉事體育會有辦收費課程
現年26歲的司徒兆殷為本港著名三項鐵人運動員,因常穿著粉紅色戰衣出賽及屢獲佳績而有「粉紅大佬」稱號。她於2017年從港隊退役,去年初創立一間私人三鐵體育會,開辦收費訓練課程,該會現非香港三項鐵人總會屬會。司徒近年參賽時穿上其體育會的隊衣,衣上印有洋紫荊圖案及香港區旗。
司徒兆殷前晚在facebook撰文,提到警方日前「咨詢」她的三鐵比賽服上使用洋紫荊圖案,她提及對自己能代表香港出賽感自豪,比賽服裝都印洋紫荊圖案,承認自己法律知識不足,將重新設計所有制服。她質疑匿名投訴者的動機,並指在剛舉行的越野跑賽事中,穿著印有洋紫荊圖案的隊伍多不勝數。她又指出,過往到海外參賽時,遇到身穿印有洋紫荊圖案衣服的人時,會高聲說句「香港人加油!」打氣鼓勵。
司徒兆殷質疑投訴者動機
根據《區旗及區徽條例》,除非經副行政署長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把區旗、區徽或其圖案,用於商標或廣告,違者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若侮辱區旗或區徽,違者最高可被判監3年及罰款5萬元。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出,司徒兆殷的隊衣屬於其私人體育會,惟右胸位置有與區旗相似的紫荊花圖案及HKG字樣,外觀上與港隊隊衣非常相似,但不涉侮辱行為,若被視為廣告及商業用途違例,需證明學員因其隊衣設計而報名和購買隊衣。梁認為投訴者是反應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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