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耳聾的加拿大男子﹐和一名啞的中國女子結婚。婚後丈夫申請太太移民加拿大,移民官面試時覺得﹐一個耳聾、一個口啞﹐兩方的聾啞語言又不相同,他們如何溝通﹖結果草草結束﹐認定他們是假婚姻真移民﹐拒絕發出簽證。
男子不服上訴,移民部去年底安排上訴聆訊﹐由於牽涉到聾子、啞巴﹐以及英文、中文﹐外加廣東方言﹐而聆訊當日,聆訊的房間互聯網速度很慢﹐正在一片混亂之際,上訴官員觀察到﹐丈夫和妻子使用聾啞語交流﹐既快速、又有效﹐為解決問題找到了出路。
正是移民部上訴官員這一簡單的現場觀察﹐改變了本案當中這對加中夫婦的命運。
男子於1976年出生於波蘭,15歲時隨父母移民加拿大。他是天生聾子﹐父母也都失聰。
在和中國女子結婚之前﹐他已經有過一段婚姻,妻子也是波蘭人。
他們於2001年結婚,2003年他擔保太太由波蘭來加拿大。但是他們於2004年就分居。她有2個領養的孩子,他為此支付了數年的贍養費。後來她領取了福利金﹐他就開始拖欠贍養費,而離婚手續就拖到2014年1月才完成。
男子和中國女子的通訊從2010年開始,最初是在網上交流。
女子的啞巴並非天生﹐而是小時候發燒造成的。男子於2012年前往中國和她見面﹐開始談婚論嫁。但是因他法律上仍未離婚,所以需要等待。
他於2014年5月﹐再去中國,兩人結婚。2015年他再訪華﹐居住了2星期,並和太太一起﹐參加了移民官的面試,卻被拒,於是上訴。
上訴聆訊於2017年11月底舉行。
聆訊最初的安排是﹐身在中國的女子﹐通過網上作證。現場英語提問由一位粵語翻譯員寫成中文傳給女子﹐女子用中文打字做答。與此同時﹐一位手語翻譯員將內容翻譯給男子知道﹐讓他了解情況。但是﹐當天庭審的房間網絡速度很慢﹐而且女子無法理解傳給她的問題。
正在一籌莫展的時候﹐上訴官員意外地發現﹐男子使用手語﹐通過webcam和女子直接交流。法官發現﹐他們倆的交流「十分有效」。正是按男子的指點﹐女子請來了她的手語老師﹐並將電話掛到聆訊的房間。手語老師先和女子溝通﹐再與粵語翻譯講電話﹐將女子的意思傳達過來。
此事令上訴官員印象深刻。之後他再仔細閱讀移民官當時對該對夫婦面試時的紀錄。
他首先發現﹐面試的全部時間是15分鐘。由於使用手語﹐又有英文和粵語的傳譯﹐所以這15分鐘的面試時間﹐可以說「極為簡短」。
此外﹐移民官的結論說﹐兩人之間的通訊紀錄文字﹐是為了移民寫的﹐沒有價值。因為男子不懂中文﹐女子不可能用英語寫作。
但是上訴官員稱﹐他覺得﹐他們在初步交流後不久﹐就付出努力﹐學通了互相的手語﹐可以有效溝通。移民官面試時﹐兩人都在場﹐本來應該是觀察他們能否互動的大好機會﹐但是移民官顯然是「忽視了」。
為此﹐雖然兩人回答問題時有的並不一致﹐但上訴官員稱﹐在考慮了所有證據之後﹐認為這段婚姻是真情的,接受了他們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