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香港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早前就定罪、判刑及訟費提上訴。上訴庭周五駁回其定罪上訴,但批准減刑至12個月;另就訟費的上訴,裁定由原500萬元減至100萬元,曾蔭權須立即返回監獄繼續服刑。
曾蔭權判刑後報稱不適送瑪麗醫院
曾蔭權在聽取判決後報稱不適,有救護車經囚車出入口進入法院大樓,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下圖),現場所見,曾蔭權戴上氧氣罩,雙目閉上,由擔架送上病房。
較早前,曾蔭權聽取宣判後神情沉重,扁了一下嘴,步入羈留室前望向坐在公眾席的家人。曾蔭權的家人及後再次步入法庭,隔茈リH欄的玻璃窗與曾蔭權道別。曾蔭權脫下戒指、交出錢包、電話予其妻曾鮑笑薇,並隔茯謎窗緊握妻子雙手;曾蔭權向妻子說了一句話後,突然伏在玻璃窗前,神情悲慟,其家人神情亦顯得沉重。而曾蔭權的太太曾鮑笑薇,在家人的陪同下見記者。她表示,感到很失望及心痛,稍後與律師商討後,會盡快決定下一步行動。
代表曾蔭權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在庭上要求申請保釋,但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指,今日未必能夠處理,建議余承章先閱讀判詞再考慮行動。
判詞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的過程並無出錯或誤導,上訴庭亦不同意曾蔭權一方指他無必要披露租住深圳物業事宜,曾蔭權在處理雄濤廣播申請數碼牌照時,明顯隱瞞與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約,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不過,法庭認為原審法官的量刑起點明顯過重,上訴庭認為量刑起點應是18個月,基於曾蔭權良好品格,和過去對香港的貢獻,減刑6個月,總刑期減至12個月,由於曾蔭權之前已服刑63日,只須服餘下刑期。
訟費方面,判詞指,雖然曾蔭權夫婦過去有大量積蓄,但經歷3場官司,已耗費不少,再加上曾蔭權已年屆73歲,再工作的機會微,餘生只能靠長俸和積蓄過活,再考慮到曾蔭權在3項控罪中,只有1項被裁定罪成,上訴庭亦因此決定將他在原審的訟費,由500萬元減至100萬元。
判詞指,原審案件正確的處理方法,是由陪審員決定,曾蔭權的行為失當有多嚴重,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的指示及陪審員的裁決顯示,曾蔭權不單止一定知道,亦已經知道,作為一個官員,自己是處於嚴重的利益衝突位置,並影響到工作責任,他是刻意隱瞞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的租約。
上訴庭引述申請人指,曾蔭權在行會無申報利益,因為他與雄濤廣播並沒有財政利益。上訴庭不接受這個論據,形容是本末倒置,公眾只有行政長官願意披露自己的私人協議時才能知情,與政府人員要避免利益衝突的精神違背,而曾蔭權是應該知道要申報利益。
在宣判前,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早上9時許到庭。而他兒子曾慶淳、曾慶衍、弟弟曾蔭培和妹妹曾璟璇亦有到場。曾蔭權在開庭前,與到場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李永達擁抱。
曾蔭權被指參與行政會議就雄濤廣播聲音牌照申請的決定,未有申報他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洽租對方在深圳東海花園的單位,被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他於去年4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當時已服刑約2個月。至於同案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裁定曾蔭權罪名不成立。而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在首次審訊以及去年9月的重審,陪審團均無法達成有效裁決,控方暫不再申請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