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落馬洲駕車撞死魚場東主的持雙程證男子,據警方初步調查發現他有於魚場做幫工,有待調查他為正式引入的外勞還是黑工。香港新界養魚協進會前理事長黎來就說,一個約700畝地、具30個魚塘的養魚場一般需10個人打理,惟近年難請人,大嘆「無人入行」,故會聘用外勞。勞工處表示,所有申請按個別情G批核,僱主須滿足既定條件才可聘用外勞。 人工不得少於本地工人工資中位數 黎來就說,本地養魚戶一般會在凌晨捉魚,然後送往市場出售,故會在魚塘旁建屋休息,本港已很少人從事養魚業,「無人做、無人入行喇」,故他們都可申請聘用外勞,但要經很多關卡,亦非很多內地人喜歡從事此行業,故他們較多聘用番禺、順德人。 勞工處表示,「補充勞工計劃」沒就個別行業訂定輸入勞工配額,所有申請均按個別情G批核。本報向勞工處查詢,關永雄的魚場有否申請聘用外勞、聘請了多少名外勞等,處方稱基於保密原則,不會透露個別公司的資料。 就申請外勞程序,處方表示,僱主須在本港公開招聘4星期,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完成招聘程序後,勞工處會分析每宗申請,然後邀請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給予意見,再由勞工處長決定批准或拒絕申請。勞工處稱,透過計劃輸入的勞工,其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薪酬不得少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亦獲政府訂定的標準僱傭合約保障,與本地工人同樣享有香港勞工法例所提供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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