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報》一名記者於2016年採訪旺角大衝突時遭警員襲擊,其後向警方投訴。3項分別涉警務人員「毆打」記者,以及沒有依照《警察通例》協助傳媒採訪的「行為不當」指控皆不成立,監警會亦同意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新任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昨回應稱,監警會今年初討論事件時他未上任,所以未檢視過相關錄影片段,但他強調關注事件,稱「一定會認真去做」。 《明報》記者遭警員襲擊,3項投訴分別被列為「無法追查」及「無法完全證明屬實」。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昨回應稱,因投訴人計劃覆核,投訴警察課將按法律機制檢視案件,監警會將待覆核有結果後再評論。他稱現階段「法例不准」會方評論,故現時無法評價事件。另外,梁說監警會在今年初開會討論事件,當時他未上任,所以未檢視過相關錄影片段,但他強調關注覆核過程,稱會根據證據,「一定會認真去做」。 監警會本月3日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投訴是由「嚴重投訴委員會」緊密監察和審核,經過反覆研究並曾多次向警方查詢,要求澄清和提供更多資料,考慮所有檔案文件等作充分討論後,嚴重投訴委員會提議由監警會委員全體作出最後決定,即同意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 投訴人鄧先生現階段正積極研究法律意見,他將提請覆核,並考慮循法律途徑追究。《明報》編輯部日前對投訴警察課調查結果表示遺憾,嚴正要求警方更徹底調查事件。明報職工協會對調查結果感憤怒及強烈不滿,要求警方及監警會重新覆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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