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懷疑涉及企圖非禮案的疑犯,前年7月於案件提堂翌日,被發現在北角警署羈留室內以繩狀物纏頸後死亡,死因庭昨續研訊。負責調查羈留倉閉路電視及巡倉紀錄的警員表示,事發當天負責巡倉的警員,僅於中午到倉替事主送午餐,惟簽到簿顯示他曾巡倉14次;警署值日官亦在記錄工作的「流水簿」上簽到9次,但閉路電視顯示,值日官並沒有巡倉,死因裁判官質疑二人或干犯刑事罪行。 閉路電視顯示警員無巡倉 北角消防局總消防隊目黎英選表示,事發當天、即2016年7月28日接報到場,發現事主林繼偉(44歲)被一條深色布條纏頸,布條另一邊纏繞蚥顴d倉的鐵絲網窗口。林當時姿勢向前傾,膝蓋觸地,上身赤裸。由於林肩膀頂蚥顴d倉的門,故黎先稍稍推開門,剪開布條與鐵絲網相連的位置,將林慢慢放在地下,再指示隊員替林施以心肺復蘇法及心臟除顫器。當時林已不省人事,口鼻均有流血,面色微紫,沒表面傷痕,倉內坐廁附近有血[。 教護員林孝俊稍後到場,形容林當時面色灰白,沒有生命表徵。林及後被送往東區醫院,該院急症室醫生洪卓琳表示,林送院時心跳、脈搏停止,手指末端現屍斑,同日約下午4時宣告死亡。 值日官訛稱曾9次巡倉 負責調查羈留倉閉路電視及巡倉紀錄的高級警員馮志雄說,事發日早上9時半至事發前,當值的高級警員陳偉明只曾於中午巡倉,及將午飯送予林,惟簽到簿卻顯示他巡倉14次;至於北角警署的值日官、警署警長吳沛樞在記錄工作的「流水簿」上亦訛稱曾9次巡倉,而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吳並未有在相關時間巡倉。 高級督察﹕應巡查後記錄 支援部總務課前高級督察劉小玲供稱,根據《警察通例》,值日官須每小時巡倉一次,羈留室當值警員亦要每25分鐘巡倉一次,巡查後須記錄。死因裁判官詢問,警員可否在巡查前「早灠筋鶹」,劉說警員應在巡查後記憶猶新時記錄。 裁判官又問若沒有巡查便記錄,會否構成刑事罪行,但隨即又說劉應該無法回答此問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4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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