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尖沙嘴劫案中被捕的「珠寶大賊」何東成,又名何柏佳(譯音),曾在1986年至91年間,伙拍同黨最少搶劫或企圖槍劫19次珠寶金行及住宅。何曾在逃走時向一名追賊市民近距離開槍,令該名市民下半身永久癱瘓;他亦曾開槍射殺追截他的表行東主。他犯案纍纍,被稱為本港開埠以來最危險的械劫集團首腦。 合伙帶刀槍假手榴彈做案 翻查資料,89年6月1日,何與同黨二人佯裝顧客,持槍企圖打劫九龍城福佬村道一間表行。兩店東發現後高呼打劫,嚇退兩賊後尾隨追出,其中一名店東遭何開槍擊中頭部,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同年7月29日,何偕兩同黨帶?刀槍和假手榴彈打劫紅磡一家鐘表首飾店,掠走一批價值約100萬港元的金飾及手表,挾贓逃走時,一名貨櫃車男司機協助追捕,被何開槍擊中頸部,送院搶救一度危殆,及後證實脊髓神經受損,終身癱瘓。眾匪徒當時則騎劫貨車逃去。 另外,90年7月11日,何及其黨羽扮顧客持槍先後進入中環德己立街一間珠寶店,掠走3000萬元的珠寶金飾,逃走時用黑噴油遮蓋閉路電視。同年11月16日,何及其同黨再用類似手法打劫麗晶酒店商場一家珠寶店,掠走總值2000萬元珠寶。何被捕後,於93年承認打劫、開槍及藏械等23項罪名,其中15項行劫及兩項開槍以圖抗拒拘捕罪成,被判17次終身監禁。其後他被裁定一項誤殺罪被判囚25年。何2002年曾一度就定罪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其後申請刑期覆核,獲判最低20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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