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6歲的黃月嫺(黃姐)是露宿者,在上水執紙皮4年多,每月平均收入不足2000元。黃姐沒有積蓄,與一兒一女沒有聯絡。她稱自己「仲有少少氣力幫到自己,盡量不想加重政府負擔」,故沒有申請任何政府福利津貼,靠執紙皮為生。她說﹕「如真沒法再執紙皮,就沒辦法,想不去申請(津貼)也不行。」
寧日掙60 不「添政府負擔」
黃姐每天一睡醒就開工,最早凌晨4時多。她主要執拾幾間商店的紙皮,每日平均約掙60至70多元,若是大時大節如中秋,會執到較多紙皮,一天可掙百多元。她說,自己和街坊十分熟絡,有街坊會放下東西請她幫忙看管,有時煲湯也會送上一碗,小孩上下課經過,也會主動和她打招呼。
黃姐提到食環署人員執法時,忍不住落淚。她說近幾個月食環署人員執法比之前多,「每兩三日就來一次」,她曾因此被充公財物,也曾被人偷去整車紙皮。黃姐認同應設「拾荒友善」政策,例如部門能執法從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