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41歲律師行前法律文員蘇錦威,涉嫌欺詐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合共兩筆共2000萬元按揭貸款。他與另一前法律行政人員,亦因其中一筆按揭貸款,被控清洗1000萬元犯罪得益;兩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分別獲准以8萬元及5萬元保釋,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以便兩人在5月31日答辯。據了解,蘇錦威為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胞弟。 蘇錦樑稱沒有回應 蘇錦樑昨接受查詢時表示對事件沒有回應。 廉署昨日新聞稿指出,被告為蘇錦威(41歲)及前法律行政人員蘇潤餘(49歲),案發時任職「梁家樂律師行」,該行現已結業。蘇潤餘亦是離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CAL)董事。 蘇錦威被控3項罪名,包括兩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以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蘇錦威及蘇潤餘另同被控一項罪名,即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案情指出,一對夫婦2012年以公司名義購入堅尼地城一私人住宅單位,交易是由蘇錦威處理。蘇錦威其後在2014年11月向一間持牌放債人公司表示,上述物業持有公司擬申請一筆1000萬元貸款,並以該物業作抵押;授權他處理及由CAL代表收取款項。蘇錦威及蘇潤餘同被控的罪名指出,他們涉嫌於2014年11月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筆1000萬元貸款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貸款。 另一項控罪指出,蘇錦威涉嫌於2015年3月19日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即兩封看來是由該物業持有公司及其中一名買家發出的假信件,以指示另一律師行接受兩信為真本,以代表發信者在高院處理民事程序。 蘇錦威又涉嫌在2015年2月至6月期間,虛假表示作為上述物業的持有公司,向另一持牌放債人公司申請另一筆1000萬元貸款。 據了解,蘇錦樑與其弟弟年紀相差17年,二人極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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