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案法院處理285宗 166屬刑事
【明報專訊】司法機構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財委會特別會議的提問,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問及2014年佔領運動及2016年初旺角大衝突所涉的案件數字。當局回覆表示,截至今年3月1日,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的與佔領運動有關的案件共285宗,當中166宗案件屬刑事(詳見表);有關旺角大衝突的案件則共有76宗,全是刑事案件,包括9宗屬高等法院處理、5宗屬區域法院,其餘62宗則是裁判法院處理。
76旺角衝突案 全屬刑事
議會陣線議員朱凱Y問及律政司,政府花費多少公帑就黃浩銘及黃之鋒在2014年佔旺清場刑事藐視法庭案外聘大律師或律師所涉的開支及原因,律政司回覆,由於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未能提供有關總開支數目,指最終款額為何,須視乎有關案件的發展而定,並非律政司所能完全控制;當局未能分開計算有關開支和人手。
佔旺藐視案開支未定
至於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佔中九子串謀、煽惑、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案及旺角大衝突的案件,律政司指上述案件由刑事檢控科負責處理,法律程序仍在進行,同樣無法提供開支、人手等數字。當局指出,律政司就2014年佔旺清場及旺角大衝突案件,委聘私人執業律師或大律師協助處理,律政司負責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外判案件是為應付運作需要,指案件甄選外判大律師或律師基於多項準則,包括外判大律師╱律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是否適合案件的要求,亦會考慮收費水平等。
酷刑聲請升 申覆核增
另外,民主黨涂謹申及民建聯李慧k分別問及過去3年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及獲受理等數字,司法機構回覆指2017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有1146宗,較2015年時259宗、2016年的228宗大幅上升;而獲批予許可的申請數目,2017年有21宗,較2016年時的26宗下跌。而入稟的司法覆核案件數目,2017年則有29宗,2016年時有31宗。
司法機構指出,2017年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案件數目有所增加,主要是由於酷刑聲請案件數目上升。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分別有103宗、60宗和1006宗酷刑聲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