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子尿液驗出毒品陽性反應遭起訴,但是法院審理時,尿液檢體經DNA比對,竟然屬於另外一名男子!這起「尿液大烏龍」,也讓男、女兩名毒品嫌疑犯,通通獲判無罪。據《自由時報》報道,104年3月23日,譚姓女子因財物遺失,由吳姓男子陪同到派出所報案。但譚女身上竟有安毒吸食器,員警一查,發現吳、譚兩人都是毒品人口,但吳男拒絕驗尿,遂由女警陪同譚女到廁所採尿,並將檢體送驗,因呈陽性反應,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譚女。 但是屏東地院審理時,竟然發現尿液檢體經DNA比對顯示是吳男的尿液,譚女獲判無罪,檢方轉而起訴吳男;但法官認為該尿液檢體雖為吳男所有,但並非依法定採驗程序採得,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法則,判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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