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吳綺莉於上周日(10月29日)寓所失竊報警,損失價值約17萬財物,疑閉門失竊。翌日卓林向傳媒承認當天曾返家取東西,事前已傳短訊通知母親,沒想到她會報警。 事件發生後,吳綺莉表示生活與工作如常,她接受《明周》訪問,自言跟卓林的關係惡化已半年,在適應中,事件交警方處理。重提報案的決定,她稱當日回家見一片凌亂,初時以為自己搞錯,待傭人回家後,肯定有人曾到寓所,而她的房間也很混亂。她坐了一會,定神後才致電報警。本周五(11月3日)據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傳媒有關吳綺莉寓所失竊,發言人表示案件暫列為失竊案,已交由灣仔重案組跟進,至今仍未有人被捕。看來吳綺莉未打算銷案。 娛樂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