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多名示威者以竹枝強行撬開大樓玻璃門及拉扯鐵馬等,涉案13人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被律政司覆核刑期,由社會服務令改判為監禁8至13個月。當時擔任財委會主席的立法會前議員吳亮星表示,很多市民認為判刑是罪有應得,不應倒果為因指當日衝突源於他主持財委會會議時剪布表決。 立法會前金融界議員吳亮星昨日接受商台電話訪問,被問到對案中被告遭加刑的看法,吳亮星說:「我好簡單,聽到判決,好多市民都認為,若破壞立會、公共治安,始終應出現需要判刑及罪有應得的結果。」 時任財委會主席 否認粗暴剪布 對於有批評指他當日粗暴剪布表決才令議會外民眾衝擊,目前身處內地的吳亮星反駁,指當時立法會已經歷數周的衝擊,令立法會備受壓力,認為不應倒果為因,「我覺得是誰造成(衝擊),是有目共睹」。他強調自己當時作為財委會主席的責任是爭取項目得到表決,否認做法粗暴。 吳亮星表示尊重法庭裁判結果,相信法庭會作出各被告應得的裁決,並相信判刑有一定阻嚇力,可以提醒社會須和平表達不同意見。吳亮星說,希望案中眾被告、被告家長及友人在事件中汲取經驗及教訓,不應因表達意見而對他人身體造成傷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