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領行動期間襲擊示威者曾健超的7名警員,早前罪成各囚兩年,警長白榮斌及警員陳少丹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目前七警案中只餘警員關嘉豪未申請保釋,仍留在獄中。 官﹕量刑起點具爭議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指出,考慮到律政司一方表示不反對保釋申請,而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最高監禁3年,法官以兩年半作量刑起點,有關量刑起點是否過高有爭議之處。另外,上訴聆訊未必能在6至9個月內展開,或會令上訴人多服刑期,遂批准兩人保釋。白榮斌獲准以5萬元現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陳少丹則須繳交10萬元擔保金。兩人均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須在報稱地址居住。 【案件編號:CACC 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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