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調查發現,截至去年1月底,有95個公屋的房屋經理帳戶欠繳逾10萬元水費,當中近5萬元原不屬房署應繳費用,但用戶權被錯誤轉到房屋經理帳戶內,因無法追查租戶,水務署最終註銷相關欠款。 房署負責繳交公屋空置單位及公共地方的水費,相關水費納入各屋h房屋經理的水費帳戶內。 有個案拖10年 申訴專員公署在處理一宗投訴時,發現某公共屋h的房署外判管理公司,把房署的水費視為租戶的應繳水費,租戶無辜代繳公家水費。公署亦發現,該屋h的房屋經理水費帳戶長期欠繳水費,遂主動展開調查。 房署解釋,租戶誤繳公家水費,是管理公司職員不熟悉繳交水費程序,該署未發現其他類似個案。另外,公署發現截至去年1月,共有95個公屋的房屋經理帳戶欠繳水費,涉及291個住宅和94個非住宅單位,共欠超過10萬元,當中拖欠水費最長年期超過10年。 難尋租戶 水署註銷5萬欠款 調查更發現,94個拖欠水費的非住宅單位中,91個的用戶權都不屬房委會。大部分單位是被水務署電腦系統錯誤轉到房屋經理帳戶內,而房署亦無察覺。 房署和水務署跟進後,仍有5個不屬房署負責的住宅單位和10個非住宅單位未能追回欠款近5萬元。最嚴重個案是觀塘翠屏北h一個非住宅單位,6年來拖欠近3萬元水費;該些租戶已遷出或涉事單位已被改建,水務署徵詢法律意見後,註銷全數5萬元欠款。 申訴專員批評兩署轉名安排混亂,令部分欠款要全數註銷,導致公帑損失。公署建議房署密切監察房屋經理帳戶欠繳水費情G,制訂匯報機制;水務署亦應在系統中加入指令,監察單位有否被錯誤轉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