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設施符要求法團准許即可 勿矯枉過正
【明報專訊】多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涉違反大廈公契,有業界人士認為即使公契不容許經營院舍,如大廈設施符合社署發牌要求,大廈法團又准許經營便可以,認為不應矯枉過正。家長組織則指大部分基層家長不會知道院舍是否違契,院舍不應在對院友毫無保障的地方營辦。
指租盤難找 「挑剔係無可能」
中小企國際聯盟安老及殘疾服務聯會主席李伯英認為,從做生意的角度,在公契不容許的處所營辦院舍有風險,即使起初法團准許,但法團日後會改選,或者相處上出現不咬弦,都可能被要求停止經營,認為最好還是找到符合公契的處所經營。對於院舍違契營辦院友也承受風險,他表示難以評論,只稱「每個人做生意角度不同」。
家長組織﹕院舍有責任知公契
對於有議員建議修改發牌條件(見另稿),李伯英認為他們不理解問題,指殘疾院舍需求龐大,但不夠地方提供服務,「仲咁挑剔係無可能」,只會使院友受苦。李說「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院舍是厭惡性行業,很多業主不願租給院舍,若要違契院舍搬遷,找租盤非常困難,「根本M家都唔夠盤做,你仲整多躞鬘d咪更無盤做」。李指社署現時不會理會大廈公契,只要營辦者「傾得掂」能經營下去都會容許,認為只要處所符合消防和屋宇等條件,院友安全就可以。
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李芝融表示,大部分的基層家長都不會知道院舍是否違契,認為這些院舍的出現源於政府的服務供應不足,社署需要想辦法解決院舍違契經營問題。李又認為院舍營辦者有責任,因他們開業前應知公契要求,如真的關心院友情G,不可能選擇在對院友毫無保障的地方營辦。李芝融呼籲家長審慎考慮違契院舍是否可長遠安置子女,一旦面臨搬遷,重新適應對家長和子女來說都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