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以往政府樹木管理分散,多宗塌樹意外發生後,發展局於2010年3月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統籌管理樹木,但有專家批評樹木辦未做好監察角色。 2008年8月,赤柱一棵百年刺桐古樹突然倒塌,砸中3名途人,其中一人被壓死,2009年亦有多宗塌樹個案,政府遂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檢討樹木管理,發展局根據報告建議於2010年3月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 ,統籌各樹木管理部門。 現有8個政府部門一同管理政府土地上的樹木,除了房屋署,還有路政署、康文署、建築署、水務署、漁護署、渠務署和地政總署,2014年審計報告指出,護樹責任不時現分歧,難分路旁樹木的護養責任誰屬。 上月有多名樹木專家批評樹木辦成立後每年平均移除13.8棵古樹,多於該部門成立前(古樹名木冊於2004年設立)每年平均只移除3.8棵,令古樹名木冊的樹木總數下降。樹木辦樹木專家小組前成員、綠色力量專業樹木顧問余立安斥責,樹木辦專家小組的多個位置都並非由專業樹木專家負責,未能發揮作用,樹木辦總監位置亦懸空半年;他認為樹木辦現時只作風險評估,「有事才去看病,而不是做好預防措施,避免樹木生病」,做法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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