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觀塘大廈某單位被指傳出似是動物腐爛的惡臭,令鄰居飽受滋擾,保安曾目睹單位內飼養多隻貓狗,其中5呎高的雪橇犬有一半皮膚潰爛。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曾要求業主改善,但不得要領,遂循土地審裁處控告業主違反大廈公契。土地審裁處昨頒下禁制令,禁止單位業主再容許惡臭從單位傳出。 走廊尿味夾雜消毒藥水味 涉案單位位於觀塘大廈10樓,本案兩名被告雷陳雙好及雷堅城是該單位業主。記者昨曾到訪涉案單位,屋內有狗吠聲,但沒人應門。至於屋外走廊,則有一陣不太濃烈的尿味,以及頗強烈的消毒藥水氣味。牆上貼有告示,要求住客不要讓寵物在走廊小便,否則會用高濃度消毒藥水清潔。同層住客蘇先生則表示,大廈有一陣子像是豬場的氣味。 鄰居沈先生早前於審訊時供稱,涉案單位自2015年9月開始傳出惡臭,似是寵物店的氣味,但濃烈多倍,更夾雜消毒藥水的氣味。由於他的單位與涉案單位共用一個天井,故當他開動抽氣扇或冷氣機時,臭味便會傳入家中,只好將之關掉。他又稱原本很喜歡自己單位的開揚露台,卻因臭味而長期不能使用。 臭味入屋 鄰居停用抽氣扇冷氣 大廈單位潘姓女保安供稱,她以往有兩次在大廈發現屍體的經驗,故知道屍臭氣味。她形容,涉案單位傳出的是「非常骯髒廁所及屍臭味」。她曾經勸單位住客改善,但對方稱有「養貓養狗的自由」,又指不怕業主立案法團採取法律行動。 業主立案法團的許姓女司庫則供稱,她曾與其他法團委員到涉案單位拍門,應門的是約10多歲的小孩,單位內最少有6隻貓。她又稱當門一打開,她和其他委員便聞到一陣濃烈臭味,要馬上退到電梯大堂躲避。 法官黃敬華指出,涉案單位臭味的滋擾程度「可見一斑」,令附近住客心緒不寧、精神受困,更剝奪他們安逸地使用單位的權利,而且兩被告從沒作任何抗辯,故判原訴一方勝訴,並頒下禁制令。 【案件編號:LDBM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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