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撐警大聯盟」昨晚在尖東半島中心舉辦「撐警大聯盟兩周年聯歡」,聯盟召集人、立法會新界東候選人李偲嫣現身該自費晚宴。她在台上主持抽獎環節,數名賓客合共抽中數千元現金獎;接待處放有印有李肖像及其競選號碼17號的宣傳單張,任人索取。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選舉期臨近,李在晚宴中宣傳自己,執法部門應展開調查。本報兩名記者在宴會後表明身分向李偲嫣查詢未果,即被現場的人包圍,一名記者被推撞受傷送院(見另稿)。
自費晚宴坐主家席 選舉經理坐旁
撐警大聯盟早前在fb群組宣傳兩周年慶祝晚宴,昨晚在德興酒家筵開12席,逾百人參與,每位收費330元。現場有提供酒精飲品,包括啤酒、白蘭地及紅酒。李偲嫣坐在主家席,其選舉經理坐在身旁。
本報記者直擊晚宴情G,場地接待處放有一批印有李思嫣肖像及競選號碼17號的宣傳單張任人索取。大會邀請一男一女歌手上台獻唱,亦有部分出席者上台唱歌。其中有份唱歌的男士在獻唱後說:「祝阿偲嫣成功!17號!9月4號,17號!」李在晚宴尾聲亦上台跳舞。
宴會期間有抽獎環節,由李偲嫣主持,邀請在場嘉賓包括退休高級督察冼澤正抽獎。嘉賓先抽出兩個500元獎,獎金放在利市封,李偲嫣與得獎者合照。抽獎期間,部分參與晚宴者高呼自己^號,希望抽中自己,李偲嫣則回應﹕「嗌啦,嗌嗌鼢N中謚捸I等於第時9月4號嗌17號,我個號,哈哈哈!」
有人臨時贊助7000元現金獎
其後李思嫣在台上三度宣布,有現場人士臨時贊助現金獎,分別是2000、3000及2000元現金,並高舉1000元鈔票,示意真有現金。部分現金獎後由嘉賓直接頒現鈔予得獎者,李則與得獎者合照。
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律師認為,選舉期臨近而李偲嫣在晚宴中宣傳自己,執法部門應展開調查。他說,選舉條例列明,任何人不能提供利益,包括酒水、娛樂等誘使他人支持某一候選人。
查錫我﹕難說賄選 應報選舉開支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認為,會場內有李的選舉單張等物品,會令人有合理懷疑,「若(李偲嫣)只是參加者,為何要帶選舉單張去?明顯是有意圖做宣傳」,認為她應把活動申報選舉開支。至於會場上有現金抽獎,查錫我分析,若全場有500人出席,但只得5個獎品,「很難說她賄選」,若出席者人人有份、永不落空,加上獎品價值高於參加者所需費用,則可能構成賄選。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提供利益予另一人,作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的誘因,即屬在選舉中作舞弊行為,而利益是包括金錢利益。第12條亦列明,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以誘使該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舞弊行為。條例為「不含酒精飲料」提供豁免。任何人在選舉中作舞弊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候選名單見附表。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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