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技工5月趁同居女友的16歲女兒睡覺時兩度非禮她,經審訊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判囚3個月。辯方大律師梁思豪求情時指出,案發茤衪捫n僅100呎,被告需要睡在事主旁邊,形容案件是出於房屋政策和社會問題,更指「問題始作俑者係CY(梁振英)」。 官:法庭不是選舉論壇 暫委裁判官梁禮賢裁決時指出,事主X與其母親皆為誠實可靠證人,事主X被摸時曾大力轉身,已用身體語言表達不願被摸,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由被稱為「體雕大狀」的大律師梁思豪(圖)代表求情,他指本案源於社會問題,又呈上標題為〈梁振英任內茤邾W三分一〉的報道,直指問題「始作俑者」是特首梁振英。裁判官聞言打斷梁,指「呢度唔係選舉論壇」,反問港鐵在繁忙時間「迫到沙甸魚咁」,是否就可以非禮他人後推說是交通政策問題。 辯方:男人啎介 ̄攭頠仍b 梁思豪堅持其求情方向,說「耶穌40日受試探,如果你係當事人,180日抵擋誘惑,如果你鬗介﹛A一個男人可以抵擋幾耐?呢個係社會問題引致鼢d劇!」 裁判官聽取求情後判刑,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事發時X只是16歲的中學生,法庭有責任保護少女,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事主X對被告並無怨恨,更親自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判被告兩罪分別服刑3星期和3個月,同期執行。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根據控方案情,事主X與母親及被告同住牛頭角偉景樓一茤迣璁魽A今年5月14日,被告趁事主母親上班,撫摸正睡覺的X的右臂及背,翌日重施故技,伸手入事主睡褲內摸她的大腿內側,更「愈摸愈上」至接近陰部,繼而隔茈~衣在她的左右胸部打圈,持續約兩分鐘。 【案件編號:KCCC20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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