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奪命大火發生逾兩個月,昨有搬運工人到倉內搬走相信是租戶的物品到油塘迷你倉。有租戶昨到場要求入內點算損失,惟被保安員阻止。據悉時昌上月曾向租戶發信,稱可代為搬運物品到另一迷你倉,但不少租戶均表示不清楚細節,亦不了解不簽回條的後果。 有租戶拒簽代運協議 租用牛頭角時昌迷你倉3樓擺放音響器材及家俬的陳先生說,該迷你倉自大火後一直圍封,未能入內點算損失,即使警方解封後,他昨午亦摸門釘。他指時昌早前曾聯絡他,稱可簽署回條,授權時昌代搬運倉內物品到位於油塘的另一迷你倉,惟時昌未有交代不簽回條的後果。陳先生認為時昌應先讓租戶親自上樓點算損失,及了解物品損珛{度,才決定是否需授權搬遷物品,因此拒絕簽署回條。 有租戶向本報提供時昌的回條,當中列明搬運服務屬友好免費服務,不構成任何合約關係,搬運途中物品倘有損失或損壞,時昌「並無任何責任」,該公司亦可按實際情G「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G下取消或暫停這個安排」。該租戶稱,因時昌目前不容許租戶到現場檢視物品,「無辦法下都要簽(回條)」。但她引述職員稱,如果物品仍有「屍骸」,會協助租戶將物品運往旗下的儲存倉供租戶認領,變成灰燼的物品才會被清走。 屋宇署發清場令 警方回覆本報指涉事大廈已解封。時昌在本報截稿前未有回覆。據了解,屋宇署上月已發出指令,將淘大工業村列為地盤,意味一般人等包括租戶不能進入大廈自行取回物品,同時時昌須於指令發出後的3個月內將迷你倉清場。至於回條安排,據悉至今已有三成租戶簽訂同意書,因此公司正在將物品逐步搬出,核對資料後交還給租戶,而火災重災區的2樓及3樓有不少物品已燒至變形或成灰燼,為方便清場亦會搬出,惟並非棄置。 大廈業主痗岫a產發言人指出,消防處及屋宇署在大火後,發出多項樓宇結構修葺命令,由於修葺仍在進行,因此有必要實施出入管制,只允許工程人員、已授權清潔工人或其他相關人士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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