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混凝土車司機連續工作約23小時後,接載2名同事下班,因太累而「瞌一瞌」,結果令車身兩度撞向防護欄,車上一名同事被削去部分頭骨而死亡。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20個月。辯方求情指他因好同事的死,一直難以釋懷,寧願死的是自己。 連續工作23小時後開車 辯方求情指被告馮立輝(36歲)為混凝土車司機,案發日需為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在機場的工程工作,他們原定於去年7月7日早上7時半上班,於當日下午5時半下班,不過被告因工作需要,一定要完成整個工作才可下班,否則在場的混凝土會凝結,其工作地點屬禁區,沒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並非刻意冒險。 求情稱「寧願死的是自己」 辯方又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死者為被告的好同事,被告因同事的死極其難過,難以釋懷,「寧願死的是自己」。辯方又指被告妻子現懷4個月身孕,妻子讚揚被告是好丈夫,負責任,是家中重要的經濟支柱。 辯方又提到,被告為職業司機,有多年駕車經驗,紀錄良好,只是在2008年有一項不小心駕駛紀錄,請求法庭輕判。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案情嚴重,看到被告信中顯示他有極大悔意。姚官又提到,意外沒人想發生,被告囚禁時將無法在妻子產子時陪伴左右,寄語他在獄中好好反省,出獄後好好工作,照顧太太,判他監禁20個月。 案情指被告去年7月8日早上6時,接載另外兩名同事,由機場駛至青馬大橋時,被告感到疲累遂閉目,私家車隨即由中線撞向左方防護欄,再反彈至右邊,私家車其後再次撞向左方防護欄才停下,坐在私家車後排左方的覃家松頭部重創,路上燈柱更有其血[及腦組織。被告在警誡下稱「瞌一瞌」,車就撞向防護欄。 【案件編號:DCCC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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