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酒店女管房涉助電話詐騙集團,冒充廉署人員上門收取八旬婦20萬元,事後聲稱相信是「公安」指派她任「楨部v上門收錢,認為自己只是「為國家做事」。女管房昨被裁定兩項串謀洗黑錢和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成,法官斥被告謊話連篇,所編造的故事令人難以置信。據悉,本案被告亦是另一宗電話騙案的受害人,本案是首宗騙案事主成為另一騙案被告的案件。 上門向八旬婦收20萬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後至9月7日,索閱被告曾Y娣(31歲)的心理報告後再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法官裁決時說,縱使被告是另一電話騙案的事主,但以被告的社會歷練,不相信她會毫無保留地相信自己被「公安」委派為楨部F而被告收到的「警察委任證」也相當簡陋,被告自行在證上粗魯而不整齊地貼上自己的照片,令人匪夷所思。 稱為國家做事 官斥大話西遊 法官裁決時直斥被告「大話西遊,謊話連篇」,公然在庭上編造故事,故事內容在「現今香港社會」難以令人相信。惟控方同意被告是另一宗電話騙案的事主,更在裁決後主動撤回加刑申請。據了解,本案是香港首宗騙案事主變成另一騙案被告的案件。 根據案情,電話騙案騙徒去年7月向本案82歲事主訛稱是內地公安和檢察官,稱她於內地洗黑錢,要交錢「以示清白」。被告7月24日到事主的跑馬地住所收取20萬元,她其後到找換店將其中19.5萬元兌換為人民幣,並匯到一名劉姓內地男子於農業銀行上海分行的戶口。 事主其後懷疑受騙報警,5日後被告再到事主住所收錢時,被埋伏警員拘捕。警員在被告手袋內找到兩個載有假錢的公文袋,以及一張放在黑色證件套內的偽造「香港警察委任證」。 【案件編號:DCCC1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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