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五旬父被指5年前趁16歲女兒睡覺時,以雙手摸她胸部約1分鐘,事主的祖父母翌日得悉事件,稱若被外人知道事件便會跳樓自盡,直至祖父母其後相繼去世,事主去年5月向男友及其家人訴說後終報警揭發,被告昨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辯方質疑女兒誣告父親,女兒在庭上激動大哭問辯方﹕「點解你要屈我!佢(父)根本就有做過。」 現年21歲、修讀自資學位課程的事主X供稱,自3歲起她與父母、祖父母同住在將軍澳富康花園,惟父母於她小學時離婚,其母亦於2006年去世,其父在母親去世前已再娶並育有一女兒,不常回家。X說,2011年暑假某日,她在家中睡覺至凌晨,突然驚醒,發現其父用雙手持續摸她的胸部,她因感害怕未有反應,約1分鐘後其父自行離開房間。 X說,她立即致電朋友及姑媽哭訴,翌日起H後,祖父母稱姑媽已把事件告知他們,要求事主不要告訴他人,否則兩老會跳樓自盡,其父亦向她表示﹕「飲醉酒,以為(事主X)係媽咪」,又付數百元給她,她其後再沒向他人提起,至去年其父經常要求她搬離富康花園,改與父同住,她不願意,遂向男友及其家人訴說,終報警揭發事件。 被指誣告 女哭問:點解屈我 辯方盤問時稱,X與父關係好,祖父母離世後,其生活費一直由父支付,X否認,指她一直做多份兼職支付生活費,父只是間中給利市錢及差餉費。辯方又說,X於去年5月被其父發現與其男朋友在家中「大被同眠」,父堅持要X搬離富康花園,改與他同住,事主不願意,又無從向他人解釋,遂「作出薄v稱被非禮。 在庭上作供時多次情緒不穩的X,聞言即激動地大喊大叫,「點解你要屈我?我薨O度唔係要畀你屈謘I」X又指﹕「佢(父)根本就有做過。」裁判官向X解釋辯方角色,指辯方有責任指出其案情,會交由裁判官裁決,又問她是否需要休息,X冷靜後表示自己可繼續作供。 父發信息:同你]玩到死 X其後又提到,其父曾於她報警後向她發多個WhatsApp信息,X拿出手機讀出內容,信息提到父原打算給150萬X,供她到外國讀書,但因X報警,「當無生過呢個女」、父有錢「可以慢慢同你]玩到死」。 【案件編號:KTCC2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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