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院管理局3名離島診所女護士不滿醫管局以「返三補二」方式計算候召時間的補假,興訟勞資審裁處,向醫管局追討6年通宵候命補償共約242萬元,經審訊後昨被裁定敗訴,及被下令向醫管局共支付5.4萬元訟費。她們均不滿判決,表明將會上訴,稱要討回公義。醫管局則表示接納裁決,透露自2015年2月2日更新了離島診所的工作安排,護士毋須以候命形式上班。 表明上訴 稱要討回公義 3名申索人分別為麥斯慧、吳塾鈞及邱婉貞,其中邱現已退休。她們在庭外批評醫管局的證人說謊,其中吳表示即使上訴需花律師費,也要取回公道。 本案緣於離島診所護士在診所關門後要候命並提供急救服務,醫管局認為補假應按候命時間的三分之二薪金或假期計算(即「返三補二」安排)。惟申索人指她們是按正常更期上班,認為醫管局應全額補償薪金或假期。 官:護士早知「返三補二」安排 審裁官鄭念慈指出,根據醫管局證人的證供,3名申索人均是自願到離島工作,調往離島診所前亦已知悉「返三補二」安排。即使她們被調到離島診所前,真的不知道「返三補二」的安排,但極其量一年後便應該會發現,沒可能10年後才投訴,故拒絕接納她們對有關安排不知情。審裁官續指出,即使3名申索人獲判勝訴,她們只會獲得共約142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LBTC260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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