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2日加新社電)商人開設網上公司﹐原來的用意是節省舖租﹐減低成本﹐以及打破地域限制。可是﹐不少網上公司選擇設店﹐以擴充業務、促銷品牌及提高營業額。
男性服飾零售店Frank + Oak首間店舖開張﹐早前大約兩年﹐它才開始在互聯網出售服裝。冬褸名牌加拿大雁(Canada Goose)剛宣布﹐它的頭兩間店舖準備開張。度身定造襯衫西裝廠商Indochino打算擴充﹐從目前8店增加到2020年的150店。
商舖給客人的服務﹐與網上零售商的服務截然不同﹐一個商舖給人一個空間﹐親身體驗品牌、產品﹐貼身的客戶服務﹐並能提高銷量。
零售及市場顧問公司威廉斯集團(J.C. Williams Group)資深合伙人解釋﹐為何網上零售商開設商舖。
威廉斯(J.C. Williams)說﹕「你是真實的、有生命的﹐可觸摸的。
「你有……4面牆﹐你更能營造氛圍。」
男裝零售商Frank + Oak就是為了這個理由﹐準備增設店舖。
它的合創人宋伊桑(Ethan Song﹐音譯)說﹐品牌理念是建立社區歸屬感﹐「實體空間扮演強大角色」。
該公司目前在加拿大與美國有13間店舖﹐今年夏天在加拿大多開兩店。
宋伊桑說﹐顧客在店內的體驗﹐互聯網完全欠奉。品牌透過店舖接觸顧客﹐建立更深的關係。
例如﹐該公司多倫多女王西街商店附設理髮舖、咖啡廳。它們的很多商店附設最少另一項服務﹐溫哥華店還有出售鮮果汁。
威廉斯說﹐商家透過商舖提供優質服務﹐例如蘋果商店首店2001年開張﹐合創人喬布斯(Steve Jobs)宣告﹐它是「選購電腦的奧妙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