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屬:有高官負責是好開始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前助理海事處長蘇平治昨日罪成。死者家屬古太稱,有高職位的海事處公職人員承擔責任是好開始,但蘇的錯誤並非直接導致多人死傷的關鍵,而是「南丫四號」沒有水密門,令該船被撞後迅即沉沒;家屬最蚨繷y船和驗船過程中的失誤,有沒有人需負刑責。她透露,本月23日會與警方會面,她將促警繼續調查。
最關注造船驗船失誤刑責
古太早前就海難提出民事訴訟,並透過律師索閱完整海難報告,但刑事程序未完,暫未如願。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希望海事處資歷較深人員若有所知,可告知警方。他稱,蘇平治是有資歷者,認為政府應認真研究內部調查報告,了解有否新證據檢控其他涉案人,並促請政府重新考慮公開報告。
2012年國慶夜,南丫四號載茼呇h名港燈員工及家屬,由南丫島駛往中環賞煙花,途中被「海泰號」撞擊後迅即沉沒,造成39死92傷。翌年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南丫四號在設計、造船及驗船階段,連番有人出錯。
海事處去年公布的內部調查報告提到,共有52名海事處人員受查,但報告只建議向13人採取紀律行動。蘇平治去年3月起停職;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因作假證供被判囚15個月,兩人的紀律研訊因刑事檢控而暫緩。本報昨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其餘11人的調查進度,局方只稱已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及紀律程序,積極跟進每宗個案。
此外,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去年被判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囚9月,現已出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39項誤殺及1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