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聯邦政府引入的C-14號醫助死亡法案已於上周五在參議院原則性表決通過,加華老年聯誼會的會員們贊同安樂死合法化,希望能夠在生命垂危時以安樂死的方式結束生命,保持最後的尊嚴。
加華老年聯誼會成立於2012年3月20日,是一個以服務長者、提高長者生活質素為宗旨的非牟利團體。
該會自成立以來,為加拿大華人長者的歡樂和健康,舉辦了豐富多彩的活動,現有會員近500人,平均年齡68歲,最年長者為94歲。
加華老年聯誼會會長方麗華指出,該會曾就安樂死的議題在屬下會員中開展過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的會員均贊同安樂死合法化,希望能夠在活的時候享受一定的生活質素,並且在死的時候有最後的尊嚴。
她說:「很多老人對生老病死想得很開,因為人總有一天要離開這個世界,也就是回家了。他們希望能夠在自己最後清醒的時候決定自己回家的時間,如果經醫生搶救已無濟於事,陷入昏迷狀態並忍受病痛的折磨,只不過是在捱時間,那麼已沒有生活質素可言,不如就讓他們在沒有痛苦的前提下離開人世。」
方麗華表示,儘管醫助死亡法案尚未正式實施,但患者仍可通過簽署授權書的方式來讓他人就是否繼續接受治療作出決定,包括是否在生命垂危時繼續接受搶救。該份授權書必須由患者本人和家庭醫生簽署,並在被送往醫院搶救時攜帶,從而授權患者的家屬或他人在患者病危時決定是否繼續接受搶救。
方麗華舉例說,她的母親在去年2月因大腸出血而病逝,享年86歲,她在此之前已病危多次,經搶救均暫時擺脫了死神的威脅。但在去年2月,醫生告訴她,唯一的搶救方法就是動手術,但動手術是有風險的,患者很可能在手術過程中死亡。
她說:「媽媽一早已簽署了授權書,授權由我作出醫療決定,她關照我如果她已經不會吃東西了,就不要再搶救了。我的兒子也是一名醫生,我們最終決定不開刀,就在媽媽生命垂危的最後兩個小時,我們親眼目睹她痛苦掙扎,醫生與我們商量,問是否需要給她打針,讓她沒有痛苦地離開,我們一致同意不再搶救,因為沒有必要拖延時間來加重她的痛苦。」
方麗華認為,華人長者大都注重生活質素,子女尊敬長輩最好的做法就是在他們活ぴ的時候讓他們好好享受生活。
她說:「以我的媽媽為例,在16年前已經中風3次,腦部開刀,在她狀態不錯的時候,我還經常帶她外出旅遊。即使在她病危前的一個月,我還陪她燙了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