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沒有養豬的合作社仍有一票,立法會漁農界議員何俊賢說,「佢]雖然未必係養豬,但佢]轉型做菜、有其他農業活動,某程度係政府認可。香港都有鬗漲a養豬,梅窩(業務)未必局限梅窩,所以唔好畀個名蒙蔽」。他說,合作社因無法改名,只能續以舊名作其他農業活動。漁護署回覆則稱《合作社條例》列明合作社可修訂其名稱,有關程序與修訂註冊章程一樣。 曾參選漁農界的鹽田仔東海魚養殖協會席陳美德說,相關豬場並無運作,有關人士已非業界,團體仍有選票是不公平。他透露,不論農業或漁業,亦有合作社多年沒有運作,只有象徵式開會,部分人的業務已搬回內地,根本不應有選民資格。他稱,現時作業的農民及漁民沒有選票,反而一些沒有運作的合作社手握選票,未能選出為漁農人士設想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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