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要於本港成為執業律師,必須先於3間本地大學或其他普通法地區修讀法律學位(LLB)或法學博士(JD),再修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通過課程考核後才能成為實習律師,兩年後便可成為執業律師。香港律師會早前擬引入統一執業試,一直只聞樓梯響,惟該會昨日突然公布,由2021年起,必須通過律師會的統一執業試才可做「學徒」,訂立實習律師合約。 2021年實施 稱維護水準 律師會昨發出新聞稿,指《法律執業者條例》賦予律師會權利去制定考取法律專業所需的資格,理事會已議決由2021年起,必須完成PCLL課程,並於律師會設定及評分的統一執業試取得及格,才可成為實習律師,毋須通過PCLL考試,亦可參與統一執業試。理事會正考慮日後推行的安排,會再公布詳情。 新聞稿亦提到,律師會作為監管者,有責任維持專業水準及維護公眾利益,統一執業試目的是維持入職律師的質素,以及為有能力成為律師者提供加入法律行業的途徑。 張達明質疑未充分諮詢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於律師會突公布上述議決感意外,質疑律師會未有充分諮詢會員及各界。本身是城大法學院副教授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PCLL學額有限,現時本港學生取得法律學位後,非人人能升讀PCLL課程,如統一執業試將來能讓更多有能力的法律系學生循其他途徑考取律師資格,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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