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進行第32日聆訊。紅磡h二期、榮昌h及東匯h的水喉分判商金日工程採購員工林麗瓊在書面供辭指出,項目經理翁國財曾向她暗示,若找不到列明「無鉛錫線」的單據,她應該知道如何做;翁國財昨日作供時否認曾這樣說過。 金日工程董事總經理張達欽前日作供時稱,採購員工林麗瓊曾向他承認偽造4張榮昌h訂購焊料的送貨單,把購買含鉛焊料改為無鉛焊料,但無解釋原因。 採購員工﹕「錫條」改為「無鉛錫線」 翁國財昨作供時稱,鉛水事件發生後,總承建商保華要求他們提交材料單據,他於是吩咐採購員工林麗瓊準備文件。 林麗瓊的書面供辭指出,當時只發現4張由焊料供應商雋景發出、列明「錫條」的榮昌h送貨單,又指翁國財曾向她暗示,若沒有「無鉛錫線」的送貨單,她應該知道如何做,「總有方法弄些寫上無鉛錫線的送貨單出來」。林稱,之後按指示找到數張「無鉛錫線」送貨單,再在4張原先的送貨單,把「錫條」改為「無鉛錫線」。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代表大律師許偉強質問翁國財,是否曾向林麗瓊作出指示,翁稱從沒有明示或暗示要她更改單據,聲稱林麗瓊是誣衊他。但翁多次回答許偉強的質問時,稱記不起內容;許偉強再詢問翁國財,要他推測為何公司購買違規焊料,他稱是「掉以輕心」。聆訊今日繼續,由林麗瓊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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