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月29日多市東約克社區的一間民宅發生猛烈火災,屋內的一名住戶被嚴重燒傷。事後多市消防局雖然對屋主作出檢控,但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已經造成,因此消防局昨日呼籲,不但戶主要承擔起防火的責任,住戶也要為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發現有安全隱患就要立即報告。
據消防局發出的新聞通告稱,上月29日在丹佛路(Danforth Ave.)1169號的一座獨立屋發生了嚴重的火災,一名屋內住戶死裏逃生但卻被嚴重燒傷。事後消防局根據安省消防法,對起火民宅的屋主提出檢控,罪名是火災警報系統不能正常運作,以及某些房間內沒有煙霧警報器。
消防局新聞官拉圖施納克(Adrian Ratushniak)表示,此次火災雖然是意外事故,但因為戶主的疏忽而沒有安裝齊備的防火警報系統,導致了嚴重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因此消防局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對他提出檢控,既懲罰這名不負責的屋主,也是對市民起到一個警示作用。
「但這已經是在做事後補救了,而我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在事情發生之前就將危險的苗頭掐斷,所以我們會經常派出防火視察員,到各個建築物去檢查消防警報系統的狀況。但這樣的做法缺乏針對性,我們希望能獲得市民提供的線索,令我們的工作更有效率。」
鼓勵租客檢查住處
拉圖施納克指出,一些戶主將房子改裝之後用作出租用途,卻沒有安裝相應的煙霧警報器,令入住的租客面臨危險。因此消防局鼓勵租客檢查自己的住處,如果懷疑房屋的消防措施不足,可以向多市消防局求助,電話是416-338-9050。
「或者是打市府的311電話,接線員會將你轉接到最近的一個防火辦公室,與防火視察員約定來檢查的時間地點。」
他指出,租客們報告消防隱患的做法並不是故意要給屋主找麻煩,而是對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負責態度。
「做好一些防範措施,總比因為疏忽而造成的重大損失要好。」